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(以下简称城乡低保)审核审批流程,确保低保制度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实施,根据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71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7〕19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45号)、民政部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(试行)》和省民政厅、财政厅《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《太湖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》
根据2014年弥陀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显示,该行政单位存在:
1、信息公开内容有限,内容公开不够丰富;
2、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步提高。 改进措施为: 1、提高认识,努力规范工作流程。按照“及时、准确、实用、便捷”的要求,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,规范工作流程,及时提供发布信息,以便公众查询。 2、认真梳理,及时发布公开内容。将以编制此次年报、回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,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,在确保对台工作保密要求的前提下,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,及时发布在履行职责时所生成的新信息、新内容,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。 特申请弥陀镇政府公开,2015年弥陀镇低保户名录以及发放情况,以正视听。 请该行政单位于此公开申请发布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