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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9-14 2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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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说一个我在太湖做网管时候故事。(二十六)
提前三天给老板打电话,说要辞职。老板在那头说:“好。”然后啪得一声挂掉电话。
09年的8月29号早上,到安庆新公司签合同。这是第一份正式的工作。实习三个月,然后转正。给C打了个电话,说:“下午不去网吧了。老板来了的话,工资你先帮我拿下。”C在那头似乎很兴奋,连声说了几句好,又问:“合同签了?”我说:“恩。”然后支吾了几句,悄无声息的挂掉电话。
在安庆新租的房子到公司只要走5分钟。一个小厨房,一个小厕所,一个卧室,没客厅。450一月、房东美其名曰简单公寓。的确挺简单,什么都是小的,小电视机,小冰箱,小柜子,就是床还勉强凑合。
我没带C来这里。那天我告诉她说要搬走时。她先是朝我笑了笑,接着又低下了头。她一直是个聪明姑娘,知道有些事情无法改变:“我还要在这边上班呢。你先搬过去吧。”这话说得两面玲珑,大家都有台阶下。 有什么办法呢?我有钱我可以养你,我有人脉可以给一份工作,可是我什么都没有。庄子有句话说得真好:“相濡以沫,相呴以湿,不若相忘于江湖。”
上班的前一天开始收拾东西,C在一边帮着整理。8月份的工资是800整,交过房租后身上还有接近1000,那天收拾好东西,我和C坐在床上,相对无言很久。后来我站起身来,递给她500块钱:“你不是说要给家里买电视么。”
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属于我,C也一样,未来我将遇到的所有姑娘都一样。C低着头,始终没有接过钱。我只好把钱放在床上,拖着箱子提着包推门而出。那是500块,我曾经大半个月的工资,给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女人。我说过了,不是我善良,因为已经明白人生难免有孤独和寂寞的时候,所以我不想一开始就无人陪伴,22年的孤寂已经把我折磨够了。买卖不成仁义在嘛,何必弄得反目成仇?留点小恩惠,给点小感动,说不定哪天就能吃回头草,吞回锅肉。对不?
我昂着头走出那栋破烂不堪的楼房,我知道,一切都会重新开始。
天黑前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进新住处,地上扫得一尘不染。这时A给我打电话,说他也到安庆了。他沉默了好久,说我今天去那你住一晚上行不行。我没理由拒绝的。那天夜里我睡得很好,住处解决了,工作找到了,一切的问题都解决了。甚至连A什么时候起床离开都不知道,他只留了个纸条:我走了。
翻身看看时间已经7点40了,我匆忙起身穿好衣服。挤了点牙膏冲进厕所,哪里有一面镜子,特别特别的大。我呆呆的站在门口,看见镜子里的A面孔发黄,头发凌乱,拿着牙刷的手正颤颤发抖,用一脸惊恐的表情望着我。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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